为及时依法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违法犯罪,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2023年4月8日,县检察院抽调6名工作人员组成两个检查组,到砚山县江那镇、盘龙乡、阿猛镇、干河乡四个乡镇开展落实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专项检查。
检查组以宾馆、医疗机构、学校为重点检查对象,通过现场走访、查阅登记台账等方式摸排相关行业是否存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未报告情况,并对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内容是否知悉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部分相关从业人员对强制报告制度规定宣传不到位、未制定移送线索流程制度及宾馆、酒店、旅馆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未上墙的情况,检察干警再次向相关从业者详细讲解了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的规定、报告的主体、什么情况下需要强制报告、未履行强制报告的后果等法律知识,同时针对部分行业从业人员未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情况,我院将即时发出检察建议并督促相关主管部门整改。本次专项检查涉及四个乡镇的3所中学、2家卫生院及4家宾馆,提升了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切实压实了强制报告责任。
下一步,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将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实施方案并发各成员单位联合会签,旨在凝聚各方合力,多措并举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见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