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人民检察院聚焦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云南省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反馈的问题,通过检察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方式,紧盯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助力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级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反馈的问题扎实整改推进。2021年9月16日,砚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春林带领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干警先后到砚山县某商泵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和砚山县某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实地查看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推进情况。
在商泵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杨春林检察长带领检察干警实地查看厂区雨污分流、生产废水、场地废水的收集处理设施和处理情况,现场查看生产废料堆放情况,并与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交谈。
在钢化玻璃有限公司,杨春林检察长带领检察干警实地查看该公司的车间废水收集处理情况、除尘装置设置及运营情况和危险废物储存情况,听取企业负责人的整改情况汇报。
杨春林检察长要求:公益诉讼检察干警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助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抓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大生态环境领域的公益诉讼线索摸排力度,对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每一个问题都要实地查看,发现整改不到位的,公益诉讼部门要加强与生态环境执法单位的沟通联系,采取适当的监督方式督促相关单位、企业按时按要求及时完成整改,着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