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在砚山县两会召开期间,人大代表向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反映:在砚山县江那镇路德村委会龙潭寨村小组的土地里有人大量堆放弃土。
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在收到代表反映后迅速调查落实,调取相关资料,多次深入现场认真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该地原来为农用地,2019年砚山县江那镇路德村委会龙潭寨村小组村民张某将80余亩土地租给砚山县一运输公司堆放弃土,该公司遂陆续将棚改区建设项目挖出的泥土运输至砚山县江那镇龙潭寨沙拦冲和老干冲地块堆放,导致地块上有大量农用地被用于非农建设的状态持续存在。
“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保护职责。砚山县人民检察院立即走访有关部门开展诉前沟通协商,达成共识,依法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职责,恢复农用地土地原貌。
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着手开展相关工作,目前被占用的大部分农用地已整治完毕,恢复了土地原貌和生态功能,原来因弃土堆放造成的“黄土漫天”已恢复成收获可期的茵茵绿地。

土地恢复前

土地恢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