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主要行使以下职责:
(一)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三)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五)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六)负责其他应当由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文山州人民检察院(一级主管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3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6人;经费自理人员1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0人,退休28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立足中心工作,更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积极投入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履行批捕、起诉职责,把平安砚山建设落到实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跨境犯罪,紧盯涉毒、涉恐、走私、诈骗、偷越国(边)境、越境赌博等跨境犯罪,切实维护边疆稳固、边境安宁、社会稳定。落实命案防控工作措施,坚持命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制,坚决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深化“检察护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一站式”“快速受理机制”和“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暖心服务。整合力量,成立保护知识产权检察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形成检察办案监督合力,有针对性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进一步夯实知识产权检察基础,为企业创新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检察办案与矛盾化解同步推进。积极探索推进轻罪案件治理体系,建立轻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更加注重对犯罪嫌疑人的教育矫治工作,通过开展认罪认罚教育,促使犯罪嫌疑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回归社会。
(二)坚持司法为民,更好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做优做实检察为民,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聚焦民生司法保障,积极落实《砚山县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措施》,全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注重探索,积极发现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线索,针对消防领域排查的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进一步消除火灾隐患。加强特殊群体司法保护,重点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农民工、残疾人等群体的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开展重点场所监督检察,对宾馆、酒吧、营业性娱乐场所、网吧、文身店等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问题,依法向相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督促其对问题及时整改,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安全的社会环境。牵头并下发《砚山县进一步加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取证与保护的工作意见(试行)》,与社会组织、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联系,最大限度地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检察水平。
(三)改进检察管理,保障和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化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借鉴先进地区先进经验做法,用好大数据模型促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把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要求具体化到每一个案件、每一名检察官,对瑕疵案件、不合格案件承办人进行问责处理,以责任倒逼检察官主动履职,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能力水平。每季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定期检视案件质量,把高质效办案做在日常。规范落实检察官联席会、检察委员会,紧盯不捕不诉等重点案件重点环节,给检察权运行“加把锁”。多渠道监督举措增强检察公信力。强化案件管理,以流程监控工作实现“四大检察”全覆盖为目标,借助数据校验管家检测系统和检察院数检通系统每天对案卡填录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对接承办部门整改,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
(四)加强自身建设,锻造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不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的引领作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纪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引领、品牌赋能,持续擦亮“砚检如山”党建品牌,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协调发展。重视党员队伍建设,选优纳新,推选业务骨干担任支部书记,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促进党建业务融合。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健全落实优秀年轻干部日常发现、跟踪培养、适时使用、从严管理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从优待检工作,把保障和落实检察干警职级待遇作为工作重点,及时与当地政法委、组织部进行沟通汇报,争取组织人事部门的帮助和支持,兑现从优待检。始终将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落实,把管党治检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深入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和“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提振干部“精气神”。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14891318.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23695.58元,占总收入的92.1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167622.47元,占总收入的7.8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72996.88元,下降4.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52781.45元,下降5.85%;其他收入增加79784.57元,增长7.33%。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在职在编人员较上年减少2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随之减少;二是2024年职业年金记实申报由参保单位调整到社保经办机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记实资金减少;三是项目收入减少,主要是检察院系统执法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14904368.42元。其中:基本支出11727446.46元,占总支出的78.68%;项目支出3176921.96元,占总支出的21.3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00081.16元,下降5.0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7108.87元,下降1.16%;项目支出减少662972.29元,下降17.27%;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在职在编人员较上年减少2人,人员经费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随之减少;二是2024年职业年金记实申报由参保单位调整到社保经办机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三是项目支出减少,主要是“两房”建设资金减少,地方财政保障书记员工资、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死亡抚恤减少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27446.4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464943.86元,占基本支出的89.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62502.60元,占基本支出的10.77%。人均开支202197.3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76921.9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4年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2374196.00元,主要用于开展检察办案业务工作及业务装备购置方面的开支。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59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
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212725.96.00元,主要用于国家司法救助金、烟草打假协调经费开支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23695.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08%。与上年相比减少852781.45元,下降5.85%,完成年初预算的131.8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1834367.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23%,完成年初预算的139.7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829595.00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61219.32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356.80元,项目支出3732196.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工作需要,年中专项办案业务工作经费增加以及人员类基本支出正常调增导致。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8303.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5%,完成年初预算的97.3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2861.24元,工伤保险15442.3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在职人员减少2人,导致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实际缴费金额低于预算金额。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4860.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2%,完成年初预算的98.27%.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13858.0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27798.48元,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23204.3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在职人员减少2人,导致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卫生健康支出实际缴费金额低于预算金额。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76164.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0%,完成年初预算的96.6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出导致住房公积金实际缴费金额低于预算金额。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7000.00元,决算为168765.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6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9190.36元,下降25.9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7000.00元,决算为165100.7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83%,完成年初预算的76.0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366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7%,完成年初预算的9.1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1980.36元,下降23.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210.00元,下降66.3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665.00元,较上年减少7210.00元,下降66.3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7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8765.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6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9190.36元,下降25.9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7000.00元,决算为165100.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0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366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规范公务接待,严控接待规模,减少接待陪餐人数,不超范围、超标准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1980.36元,下降23.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210.00元,下降66.3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66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内部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规范公务接待,严控接待规模,减少接待陪餐人数,不超范围、超标准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产生接待批次9批次、接待人次64人,发生公务接待支出3665.00元。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1219.32元,比上年增加22885.46元,增长1.85%,主要原因是增加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形成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9253662.12元,其中,流动资产287279.75元,固定资产18961218.3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5163.98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90456.5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91485.1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02项,账面原值1657512.9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5193.3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07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14423.3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14423.3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14423.31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公共安全(类)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类)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