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主要行使以下职责:
1.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2.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县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3.对各类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4.负责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5.负责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6.开展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7.受理向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控告申诉,承办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事项。
8.负责县人民检察院的理论研究工作。
9.负责县人民检察院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助管理县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负责县人民检察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0.协助管理县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和副科级以上检察员,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县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
11.负责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协调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
12.负责县人民检察院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3.其他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内设8个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处、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抓实政治建设。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将党的中心任务作为谋划开展一切工作的立足点,积极主动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
2.紧扣全面深化改革的中心任务,履职尽责维护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法治力量提升发展信心和预期。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做实检察为民实事,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持续深入推进预防和整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不断夯实平安砚山建设根基。全力服务乡村振兴,推动平安乡村、法治乡村、美丽乡村建设。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强基继续走深走实。
3.完善监督机制提升办案质效,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抓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提升监督办案质效,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包括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在内的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三大体系”,推进检察工作体系现代化。注重培育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监督思维,坚持法定性与必要性相结合的监督标准,进一步提升能力水平实现民事检察有效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强化履职,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突出“精准性”“规范性”,抓好法律明确赋权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工作,积极稳妥办理新领域案件,敢于以“诉”推动类案治理、诉源治理。遵循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的工作要求,更加注重一体抓好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本职本源,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4.保持严的主基调不放松,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队伍建设。牢牢把握检察队伍建设的根本要求,一体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专业能力建设、职业保障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努力以检察队伍建设新成效奋力推动检察事业开创新局面。注重巡察整改和主题教育的结果运用,切实体现工作成效。加强检察业务管理,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切实防止灯下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781,329.8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769,412.4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011,917.44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62,139.30元,增长6.92%。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在职在编人员较上年增加2人,相关经费随之较上年增长;二是其他收入(含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99,668.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769,412.42元,其中:本年收入10,769,412.42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769,412.4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62,471.30元,增长3.4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在职在编人员较上年增加2人,因此,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长。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781,329.8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769,412.42元,其中:基本支出10,179,412.4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62,139.30元,增长6.92%。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在职在编人员较上年增加2人,因此,基本支出较上年增长。
项目支出59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及上年项目支出预算均为59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7,469,594.8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1,358,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经费支出、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支出。其中: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590,000.00元,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768,000.00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6,154.24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76.57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48,317.48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57,336.73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115.00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07,817.54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总额69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9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7,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3.8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25.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5次,共计接待320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内控制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把好公务接待审批和费用报销关,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17,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7,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本年和上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均为217,000.0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预算绩效目标:一是全面构建“四大检察”为主要内容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体系,平衡发展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促进庭审公平。高质量办理各类案件,以质量和效果并重理念引领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升,检察机关案件办结率≥95%。二是以提高检察保障水平为中心,优化检察业务管理,提高物业服务保障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将“两房”物业管理工作推向市场化,逐步实现“两房”物业服务社会化、专业化,为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全面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物业服务需求保障程度≥9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管理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85,596.6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7,073.08元,增长4.3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在职在编人员较上年增加2人,机关运行经费随之较上年增长。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9,253,662.12元,其中,流动资产287,279.75元,固定资产18,961,218.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5,163.98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93,275.7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95,206.4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02项,账面原值1,657,512.9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报表.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