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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2-04-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主要行使以下职责:

1.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负责其他应当由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内设8个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处、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检察部检察部、综合业务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以实干精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新征程伴随着新挑战,百年变局与世纪疫情交织叠加的复杂局面,为新时期检察工作带来新的困难和任务,我们将时刻保持政治清醒,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作为头等大事,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惩危害社会秩序、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促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全力为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2.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推动“十四五”砚山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对标对表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十次党精神,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工作规划,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谋好篇、布;坚决维护经济金融安全,助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持续服务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对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平等保护,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决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以检察履职促进监管部门提升监管法治化水平。

3.优化服务发展举措,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中体现检察担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司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同步推进,加强检察环节诉源治理;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精准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和法律文书说理制度,不断推进法治化进程;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不断提升答复质效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摒弃偏重于刑事追诉、严惩的片面做法,把尊重和保障人权理念落实到每一个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中。

4.均衡推进“四大检察”,推动检察工作踏上新征程。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充分发挥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作用,坚持依法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执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持续做强民事检察,树立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思维,精准开展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深入推进民事执行监督,完善支持起诉制度;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加大行政生效裁判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力度,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行政非诉执行全流程监督,透过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突出解决重点领域损害公益问题,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创新办案机制,规范拓展案件范围,办好专项决定等支持探索的新领域案件。

5.以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建设更优素能和更强水准的检察队伍。持续巩固、深化、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落实教育整顿经验做法,做到以常态保长效,切实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进一步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提升党建工作质量;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紧盯薄弱环节和“四风”新动向,进一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监督、执纪、问责,为检察人员建立拒腐防腐屏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院编制2022年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12月统计,我院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44,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6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我院财务总收入1,099.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83.00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16.65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7.85万元,增长12.00%,增长的主要原因:编报口径发生变化,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其他收入116.65万元,上年未纳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我院财政拨款收入983.0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83.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3.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万元,增长0.2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预算总支出1,099.6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8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2.2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87万元,增长1.60%,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新增3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预算增加;二是人民警察加班补贴经费编报口径变化,2022年纳入基本支出编报,上年纳入项目支出编报,人民警察加班补贴经费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100.7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67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服装经费减少;二是人民警察加班补贴经费编报口径变化,2022年纳入基本支出编报,上年纳入项目支出编报,人民警察加班补贴经费较上年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694.1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100.72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其中:服装经费3.92万元、司法业务经费20.00万元、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76.8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2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02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记实开支。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5.5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1.2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0.0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院没有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院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院没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总额6.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9.82万元,较上年增加12.00万元,增长43.1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0次,共计接待600人次。

公务接待费未发生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砚山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内控制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把好公务接待审批和费用报销关,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3.82万元,较上年增加12.00万元,增长55.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00万元,较上年增加12.00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82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因工作需要,购置1辆公务用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司法业务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一是以强化诉讼监督,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加大干警业务培训力度,确保参加业务培训人员培训考试合格率≧95%。二是强化诉讼监督,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把犯罪嫌疑人案后恢复植被、减少危害等修复行为作为起诉裁量与量刑建议的重要依据,促进生态修复,努力保护砚山的绿水青山,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提起公诉审结率≧80%。三是持续加大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力度。抓好刑罚变更执行监督,解决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确保社会稳定,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政协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民主监督,检察院工作报告在人大会得票率≧95%、律师机构对检察环节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的满意率≧95%、特约检察员对检察工作的满意率≧95%。

(二)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一是根据聘用制书记员人数、等级、经费保障总额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单位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强化预算管理,严守财经纪律,管好用好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并确保全面、足额、按时保障聘用制书记员权益,及时足额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100%。二是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聘用制书记员出勤率≥95%、聘用制书记员工作质量考核平均成绩≥90分、检察官对聘用制书记员工作满意率≥95%。

(四)服装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一是根据服装的相关管理规定,及时上报服装采购计划,做好统计上报并完成基础数据采集,服装库存积压率≤5%,购置计划完成率高质量≥99%,采购验收合格率≥99%,二是加强服装采购管理,根据预算管理系统中换装人数情况,完成检察人员、司法警察的服装采购与发放,政府采购率≥99%,着装率≥99%。三是广泛吸收和采纳基层干警的意见,增加服装采购工作的透明度,扩大基层的知情权、参与权,提高服装管理水平,提升干警对服装的满意度,干警对服装的满意程度≥9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 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管理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2.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6.35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用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与上年对比增加1.65万元增长1.3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实有在职在编人员较上年增加2人,机关运行经费随之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1231日,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460.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14.48万元,固定资产2,036.3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9.98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0.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8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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