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图片新闻      检察活动      走近砚山      检察文化      检察视频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新闻
【普法强基】普法强基零距离,观摩评议共警示——砚山县人民检察院组织职务犯罪案件观摩庭活动
时间:2023-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遏制和预防职务犯罪, 2023627日,县检察院开展了一次庭审观摩评议活动,邀请砚山县自然资源局、税务局等机关单位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旁听庭审。

本次活动选取了陈某某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依法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环节就案件事实和证据、法律适用以及量刑等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告人陈某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同意公诉人的量刑建议。公诉人当庭向被告人释法说理,释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依据、法律后果等内容,被告人陈某某清楚其法律后果后,在辩护律师的见证下当庭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经公诉人对被告人陈某某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进行深入剖析,并对被告人陈某某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法庭教育,被告人陈某某在最后陈述环节表明自己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认罪认罚,希望同行引以为戒。观摩活动结束后,在场旁听的干部职工纷纷表示,这是一堂零距离、有重点的廉政教育实践课,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案为鉴,始终坚守底线,自觉抵制诱惑,时刻自重自省自警。

庭审结束后,县检察院邀请参加观摩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座谈评议。与会人员对观摩庭中公诉人的行为规范、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能力等方面的表现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意见建议。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方友同志对本次庭审中的公诉人表现进行了全方位点评,要求公诉人持续做好庭前准备,以“听”促学习、以“评”督提升,不断提高检察履职水平,助推检察队伍建设和案件质量持续提升。

本次活动通过庭审观摩+评议的方式,为砚山县检察机关公诉人提供了一个相互交流学习、共同进步的实战平台;邀请砚山县自然资源局、税务局等机关单位干部旁听庭审,进一步深化了检务公开,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助推阳光司法建设;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旁听庭审并进行庭后评议,表明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监督的态度,通过以“评”促改、以“评”代训,进一步推进公诉人出庭规范化,提升公诉人的庭审技能和实战水平,不断塑造良好检察形象。








本院概况 检察历史
机构设置 工作职能
管辖范围 办案流程
相关法律 检务指南
  检察视频   更多
筑牢保密防线 严守国家秘密
筑牢保密防线 严守国家秘密
检察长信箱
律师联络平台
打击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栏
  <检察多媒体   更多
检察微信 检察微信
检察微博 检察微博
友情链接
本站已支持IPv6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