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6日,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三次集中学习,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春林同志主持会议,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员额检察官参加此次学习会议。
会上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中央政治局关于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式和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摘编》节选内容,并对《中国共产党章程》最新章程内容、《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进行再次学习,传达了文山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若干措施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班子成员围绕主题作了交流发言。
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春林同志总结时强调,要深刻理解和系统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集中领导上来,在大是大非面前体现政治属性;二要牢记“国之大者”,始终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聚焦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政策落实、检察业务等方面,积极履职尽责;三要坚持管党治检,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化教育整顿成果,纠治“四风”,优化党内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