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砚山县人民检察院驻砚山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正式设立,派驻检察室可以增加政法协作,有助于保障人权、服务民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制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2021年9月17日,砚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春林同志,副检察长刘方友同志在砚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高光朗、法制大队长张文信的陪同下,到砚山县人民检察院驻砚山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进行视察。
检察长杨春林同志先向办案人员了解了政法协同系统的使用情况,对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执法理念在执法办案中心的贯彻予以充分肯定。后副检察长刘方友同志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登录协同系统对辖区内的八个派出所办理的案件进行了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