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纳崇山一行深入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庸懒散乱”专项整治工作督查。
督查过程中,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杨春林同志向督查组汇报了本院意识形态和“庸懒散乱”专项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分管领导汇报了本部门开展工作的情况。在翻阅台账资料、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后,纳崇山同志对砚山县院在意识形态工作和“庸懒散乱”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他强调,意识形态工作以及“庸懒散乱”专项整治工作责任是详细具体的,不是空泛抽象的,要把工作体现到日常、责任压实到个人、整改落实到根源,全体检察干警一定要做到:
“明学习”,深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从思想上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和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明责任”,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庸懒散乱”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严明工作措施,对省院巡察州院反馈问题中指出砚山县院存在“僵尸”网站情况,要严肃追究工作责任,立行整改到位;
“明担当”,领导干部要勇于担责,敢挑重担,始终保持勇往直前的精神和破釜沉舟的气概,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以实际行动抓好专项工作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检察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文山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纳崇山
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杨春林
会场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