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人民检察院有序恢复接待群众来访工作
2020年3月19日,全省三级检察院全面恢复接待群众来访工作以来,砚山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便有序恢复了接待来访群众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信访工作两不误。
2020年3月19日,正值检察长接待日,申诉人胡某某因不服砚山县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及强制执行行为来到砚山县人民检察院,本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强同志做好防护措施后在院接访大厅接访了胡某某。经接访了解到,申请人胡某某因不服其与中国农业银行砚山县支行的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的民事判决及强制执行行为,向本院申请监督。申请人称其现在是在校大学生,学习的专业是泰语,因为砚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限制高消费令,不仅冻结了其的助学贷款,还让其不能找到与其专业相适应的工作,申请人认为,砚山县人民法院不应当将申请人拉入限制高消费名单,也不应当将其列为失信人员名单。要求检察机关进行监督,维护其合法权益。
王强检察长认真听取了申请人的监督意见,详细翻阅了申诉材料,就该案涉及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与申诉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最后,王强检察长要求接待干警认真审查申诉材料,切实做到依法公正处理此案,并按照《文山州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的要求及时答复申请人。申请人对王强检察长的接访表示满意,并表示相信检察机关能够依法公正办理案件。检察人员于当天向申请人送达了案件受理通知书、群众来访回复函,并承诺,于受理之日起5日内提出分流处理意见,7日内告知申请人。目前该案在审查办理中。
接访完毕后,工作人员对接访场所进行了消毒,确保在有序恢复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同时,保持疫情防控思想不松、力度不减,完善疫情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