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为贯彻落实好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进一步筑牢企业安全生产防线,强化风险防控,坚决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推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2023年5月23日下午,由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春林,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李作相及相关工作人员一行8人组成的检查组,深入砚山聚森实业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着力巩固加强安全防范前哨。
检查组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进入企业生产车间,以安全生产为重点,了解工人的操作流程和安全规范,现场听取企业负责人介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情况。实地查看后,杨春林检察长强调,企业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通过建章立制、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等方式,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并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的生产理念,加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力度,防患于未然。
下一步,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落实落细“八号检察建议”,依法能动履职,主动加强与应急管理局等相关单位的沟通配合,以“我管”促“都管”,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筑牢企业安全生产的“防火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