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砚山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笔试成绩、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
见《砚山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考试成绩公示表》。
二、面试考试
(一)参加面试的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之和,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出现该岗位无人递补或人数不足1:2比例的岗位可进行差额或等额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具体名单见《砚山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考试成绩公示表》。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6月7日(星期三)上午9:00时开始。
面试地点:砚山县人民检察院(砚山县江那镇安平大道11号)
(三)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场面试时间为25分钟。
(四)面试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并携带《文山州检察机关2023年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2.考生面试当天的报到地点和报到时间。
报到地点为:砚山县人民检察院二楼大厅。
报到时间为:2023年6月7日上午8:20分。审验合格后8:30分组织抽签,8:30分未到报到地点的考生视为自愿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特别提醒:考生事前要熟悉面试地点,鉴于交通可能拥堵等因素,请考生务必提前到达报到地点;凡超过规定时限到达的,无论何种原因,一律不得参加面试。
3.考生须认真阅读《考生须知》,自觉、严格遵守面试纪律。
4.考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于面试结束适时发布。考生面试成绩结束适时在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上发布,请考生自行查看。
三、其他事项
1.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将于面试结束3日内在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上发布,请考生自行查看。
2.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工作期间,招聘单位可能会通过拨打考生报名时预留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告知考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务必保持通信工具畅通,如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监督
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负责对面试考试现场进行监督。


一、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文山州检察机关2023年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准考证,提供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对。
二、考生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等物品须在指定的位置统一摆放,不得带入考场。
三、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四、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五、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面试过程中,对考官所提问题或说明未听清楚时,考生可要求考官再重复一遍,每次答题完毕后,报告考官“回答完毕”。面试时间到考生即停止回答。
六、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予以回避。
七、考生应试时,不得将任何书籍和资料带入考场,考试完毕不得将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八、考生在候考室、面试考场内禁止吸烟。
九、考生面试前在候考室等候,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已经面试结束的考生由引导员及时引导离开考场工作区,不得再返回考场和候考室。
十、考生在考点内任何场所的活动均由工作人员进行引导,个人不得随意走动。
十一、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须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十二、考生须按报考单位规定时间到达,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