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没完没了抓一号检察建议”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2021年3月30日,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砚山县民族中学法治副校长李家德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为契机,走进砚山县民族中学对校园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李家德副检察长首先听取了学校近期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后围绕校园安全重点环节,从是否传达学习“一号检察建议”等相关文件精神、是否开展法治教育、预防性侵等自护教育、是否严格管理寝室等重点区域、是否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等方面,对校园安全进行了隐患排查,向主管教师传达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并对如何做好校园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李家德副检察长要求:要经常性对学生上专题法治宣传课,防止性侵害等事件发生,要密切关注学生动态,防止校园暴力的危害。
通过此次监督检查,促进学校进一步重视校园安全和学生安全,推动学校发现和清除校园安全隐患,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