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砚检党发〔2019〕12号
关于调整院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决定
经2019年4月11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作如下调整:
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强同志:负责全面工作,主持院党组会、检察委员会、检察长办公会工作;
副检察长周丽同志:协助王强同志工作,分管第三检察部、办公室、驻平远检察室;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家德同志:协助王强同志工作,分管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志龙同志:协助王强同志工作,分管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
党组成员、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长杨跃林同志:履行纪检监察相关工作职责。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娅美同志:协助王强同志工作,负责政治部工作。
中心工作安排:扶贫工作、人才考核、干部考核、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由王志龙副检察长分管,政治部负责;其余中心工作及考核由周丽副检察长分管,办公室负责。
中共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9年4月12日
砚山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9年4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