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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基层院内设机构改革的通知
时间:2019-05-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中共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砚检党201911

   

 关于进一步落实基层院内设机构改革的通知

    各内设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基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调整方案的批复》(云编办〔201912号)、中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转发《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州(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调整方案的批复》和《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基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调整方案的批复》的通知(云检党发[2019]28号)、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云南省州(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职责指导意见(试行)》和《云南省基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职责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检发政字[2019]28号)等文件要求,我院内设机构按“5+1+2”设置,即设有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政治部等内设机构。为确保各项检察业务顺利开展,经2019411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就部门工作职责及人员岗位作以下明确和安排。

  一、第一检察部

  工作职责: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除第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犯罪检察等工作。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部门负责人:刘丽

  人员配置:

  1.员额检察官5人:刘丽、付艳花、金加权、陆艳、王迪

  2.司法辅助人员6人:山洪光、褚利发、吕虹、黄紫阳、陈宝达、刘德庆

  二、第二检察部

  工作职责: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和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部门负责人:刘方友

  人员配置:

  1.员额检察官2人:刘方友、付开丽

  2.司法辅助人员3人:黄锐、杨文平、何建旗

  三、第三检察部

  工作职责: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

  部门负责人:姬祥芬

  人员配置:

  1.员额检察官2人:姬祥芬、李玉华

  2.司法辅助人员3人:董海英、谭映国、卢荣敏

  四、第四检察部

  工作职责: 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等工作。

  部门负责人:由综合业务部门负责人兼任

  人员配置2人:彭云鹤、王化波

  五、第五检察部

  工作职责:负责刑事执行检察等工作。

  部门负责人:杨晰

  人员配置2人:杨晰、赵志敏

  六、综合业务部

  工作职责:负责法律政策研究、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案件管理、人民监督员等工作。

  部门负责人:廖凝

  人员配置:廖凝、周薇、孟祥

  七、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负责涉外事务联络、检察技术与信息、财务装备、新闻宣传等工作。

  部门负责人:付元军

  人员配置:付元军、张叶、蒋先阳、王增华、许顺刚

  八、政治部

  工作职责: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意识形态、司法警察、检务督察、离退休人员和党群等工作。

  部门负责人:马娅美

  人员配置:马娅美、胡忠诚、张燕、苏少宏

  因工作需要,常旭东调整到刘丽办案组、杨楠调整到廖凝办案组、苏炜程调整到姬祥芬办案组,其他聘用制书记员岗位按照砚检党发[2019]8文件执行。

  各部门按照改革后的部门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中共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9412 

                                                     

  砚山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94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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