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日上午,州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宋贵华、第九检察部主任高丽华一行,到砚山县人民检察院指导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并开展座谈。砚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春林、分管副检察长刘方友、未检检察官付开丽及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执行检察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首先,宋贵华副检察长针对砚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未检工作存在的问题、短板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未检部门要加强与其他业务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建立案件办理的制度机制;二是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要转变司法理念,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三是要加强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四是要积极与公安部门对接,筹集资金,选好址,加快“一站式”取证中心的建设。
随后,高丽华主任对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小组的成立、社会调查报告、司法救助、帮教工作、检察建议、信息上报及案件办理等工作作了具体安排。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参会同志作出表示,后续将认真总结、剖析2020年未检工作存在的问题,补齐短板,把今年全州检察长会议工作要求落细落实,特别是要改变司法理念,全面提高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不捕率、附条件不起诉率、未成年人被害人的司法救助率,没完没了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